。万一出现涉及核心技术处置的表决事项,红星连基本的制衡能力都没有,请问红星为什么要投这笔钱?”
林孟衡在联发科体系里也是和投资,法务打交道的老手了,十分坚决的说道:
“张律师,我理解红星的诉求。但我必须说明,我们汇发国际当初投资汇顶的时候,投资协议里的保护性否决权是投资人的特殊权利,这是当时的商业条件决定的。红星现在作为新进入的股东,不能要求同等于先行投资人的条件。”
“而且。”林孟衡补了一句,“如果红星也有一票否决权,那意味着重大事项需要红星和联发科同时通过才能执行,公司决策效率会大幅下降,互相否决的僵局谁来打破?”
张法康翻了一下面前的文件,继续反驳道:
“林总,既然您提到了投资协议,那我们来看一下法律框架。贵司的保护性否决权覆盖范围包括重大资产处置、股权结构变更、核心管理层任免,对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