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一日,医药值房对谢府药罐和香饼的查验也没有结果。收状房只确认四件实物仍在官封匣中,开封检验须由两名医官与一名掌案共同在场,时间尚未排定。
两条线都停在手续之中。
沈照檀没有让长风从兵部库吏或医药值房身边打听。正式移文已经进去,此时私下接触经手人,只会让每一份后来形成的记录都多一层是否受谢家影响的疑问。
三日后,大理寺送来第二份回话。
承审房同意与兵部联合复点乙字二十七号卷包,并调取现存三页的盖印抄件。复点时间定在五月二十,谢家家属不得进入旧案库,但可以由一名族中见证人在大理寺阅卷房等候交接结果。残抄原件暂不调取,待现存三页抄件送到后再决定是否比对。
太夫人原想另请一名谢氏族老出面,沈照檀却仍请此前具名呈状、几次往返大理寺的那位族中长辈作见证。他熟悉刑名文书,也认得官署封签格式。见证人的职责写得明白:只看交接匣上的封号、页数与双方签押,不碰卷页,不代官署判断缺页成因。那位长辈看过告知书,按下名字,连一句“必是有人做了手脚”也没有添。
这份回话没有提开棺,也没有重审谢家旧案。
它只承认一件事:一份曾登记四页的官档,如今少了一页,值得由两个官署共同再数一次。
太夫人问:“若复点以后仍是三页呢?”
“就取得三页的抄件,先看缺的究竟是哪一段。”沈照檀道。
“若在别卷里找到呢?”
“验纸、验号、验移交,再看是不是原来的第三页。”
“若什么都找不到?”
“把每一次找过的地方和经手人写下来。”
答案仍没有出现。可与从前不同的是,问题已经不再只写在谢府的私册上。
兵部承认卷包页数不符,大理寺也同意联合复点。无论第三页最后被找到、被证明误记,还是继续不见,都必须在官署记录里留下去向。
当晚,沈照檀把近来形成的几册案材重新归位。
《谢无咎用药异常暨账册失实案》主卷停在大理寺实物查验待复;《北境勘验查卷记》停在五月二十联合复点;瑞香铺、周成与万记人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