盯着那扇锁着的柜门,站了很久。
然后她走回自己的座位,坐下来,拉开抽屉。
抽屉最里面,放着一个信封,白色的,没有封口。
里面是一份她写的材料。
标题是——“关于柳河镇经开区资金使用问题的说明。”
她没有落款。
写了三页纸,把那些年经手的“问题”一条一条列了出来。
每一笔都有日期、金额、去向、经手人、审批人。
她没有写方志文的名字,只写了“镇领导”。
她也没有写自己的名字,只在最后一页的右下角,用铅笔写了一个“周”字。
她不知道这份材料会不会交出去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交。
她只知道,先写了再说。
周敏从抽屉里拿出那个信封,放进包里,和U盘放在一起。
然后,她站起来走出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