桌上的信封是牛皮纸的,边角已经磨得起了毛,像被人攥在手里揉过很多遍才放到这里。买家峻看了一眼,没急着拆,先端起搪瓷杯喝了一口茶。
茶凉了。
他记得下班前才泡的,这会工夫就凉透了。窗外的天压得低,云层像浸了水的棉絮,随时能拧出水来。办公室的日光灯管“滋滋”响了两声,光晃了一下,又稳住了。
信封没有落款,邮戳是本市的,三天前寄出。这三天里它在收发室躺了多久,又在谁的手里传过一遍,没人说得清。买家峻用指尖在信封口上划了一下,胶水粘得牢,他只得撕开一道小口,像撕开一扇虚掩的门。
里面只有一张信纸,折成三折。字是用圆珠笔写的,笔画重,纸背都透出了印子,写字的人用了很大的力气。
“买家峻,识相的,滚回你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