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他第一次来伦敦,但每一次来,他都会被同一个问题困扰:英国人到底懂不懂篮球?答案是,懂一点,但不多。他们更关心的是足球和板球。
但阿迪达斯的安排很聪明。他们没有把徐凌定位成一个篮球运动员,而是把他定位成「THEONE」——一个超越了运动本身的文化符号。
伦敦的旗舰店里,THEONE第二代战靴占据了一整面墙,旁边的巨幅海报是徐凌在全明星三分大赛上投出最后一球的瞬间。海报上的他面色从容,球已经离手,而背景是麦迪逊广场花园看台上无数张扭曲的面孔。
店外排著数百人等著徐凌签名。
之后还有各种各样的大同小异的活动。
一天之后,徐凌来到酒店,阿迪达斯的市场总监说起了之后的行程:「伦敦之后是巴黎。巴黎之后是柏林。柏林之后还有一站米兰。」
「嗯.
「6
「然后直接从米兰飞BJ。那是亚洲行的第一站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
「BJ的行程结束之后...」
「我们飞上海,然后去广州,最后一站长沙。我知道。」徐凌打断了市场总监的话,随之将话题转开,「你知道吗,尼克,当初我第一次来伦敦参加活动的时候,没人知道我是谁。可是今天,有上百个小孩穿著我的球衣,排队三个小时,只为了让我在他的球上写个名字。」
「时代变了,伊莱。」阿迪达斯的市场总监说,「根据我们的数据,以及各种渠道的评估,在体育界,你堪称世界上最著名的人,即使抛开体育界,你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人之一,无论你走到哪里,世界都会向你聚焦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
他又重复了这句话。
他忽然觉得这事很荒唐。全世界都想成为他,而他却只想逃回一个没有聚光灯的球场,哪怕是长沙亚锦赛?他现在甚至愿意去那里当替补。至少在那四十平方米的球场上,他知道自己是谁。
但现在,他是阿迪达斯的门面,是NBA的图腾,是每一个体育媒体用来衡量伟大的标尺,是体育界最著名的人。他被困在这些身份里,像一只供人观赏的动物,属于所有人,唯独不属于他自己。
新赛季是他的唯一出口。
还有三个月。整整三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