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三章:真假刘振国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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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三章:真假刘振国(1/14)

省纪委值班室的门没有关。

宋恩泽推门进去时,值班员正把一只档案盒塞进柜子。

看见他,值班员把柜门合上。

“这里不能进。”

“我找刘振山。”

“他不在。”

“电话里说他在。”

“电话打错了。”

“你刚才接的。”

值班员把手放在柜门上。

宋恩泽看着那只档案盒。

“盒子里是什么?”

“工作材料。”

“谁的工作材料?”

“你没权看。”

宋恩泽拿出自己的港澳通行证,放在桌上。

“我有港澳企业投资证明,也有宋长明案的家属身份。你告诉我,哪一条不够?”

“这里是纪委,不是办案单位。”

“那你们为什么扣着我的证人?”

值班员没有回答。

宋恩泽走到柜子前。

“刘振山什么时候进来的?”

“凌晨一点四十七分。”

“谁接待?”

“林主任。”

“林耀华?”

“你认识。”

“他现在在哪?”

“开会。”

“开什么会?”

“我不清楚。”

“你在值班室,不清楚谁在楼里开会。”

值班员开始收拾桌上的登记本。

沈清辞从门外进来。

“他手上有墨。”

宋恩泽看她。

“什么?”

“右手食指和拇指有黑色墨迹。不是圆珠笔,是钢笔。刚才他在登记本上写过东西。”

值班员把手藏到身后。

沈清辞把登记本拿起来,翻到最后一页。

“凌晨一点四十七分,来访人刘振山。来访事由:自首。接待人:林耀华。”

她把本子转过来。

“这一行是刚写的。”

值班员说:“我按要求补录。”

“补录不应该用旧墨水。”

“值班室就这一支笔。”

沈清辞从桌上拿起另一支钢笔。

“这支也能写。”

值班员没有动。

宋恩泽问:“林耀华让你改了什么?”

“没改。”

“那只档案盒是谁的?”

“林主任的。”

“打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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