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4章 老子叫刘忠汉,不叫刘刀疤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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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4章 老子叫刘忠汉,不叫刘刀疤!(3/5)

了日本人的皇协军。

穿上那身狗皮的那天,我对着水缸照了照。

脸上一道大疤,从眼角劈到下巴,面目可憎。

这是日本人砍的,忠义也是日本人给打死的。

可现在我却要给日本人当狗!

我娘要是知道了,得当场气出人命来。

所以自那以后,我再也没回过家,每次都让同村的乡亲替我把钱带给老娘。

我也没脸再用爹娘给的名字。

别人看我脸上有疤,都叫我刀疤,我应了。

当汉奸的日子,真是太他娘煎熬了。

看着鬼子欺负咱中国人,我得在旁边赔笑脸。

看着乡亲们戳我的脊梁骨,我得装作听不见。

时间久了,连我自己都忘了,我是中国人,我原来叫刘忠汉。

后来,我被从代县调到了平安县城,当了个守城门的小排长。

离家越来越远了。

但这地儿的油水多。

我每天在城门口骂骂咧咧,敲诈勒索,把搜刮来的大洋偷偷寄回代县,给老娘生存,也挺好的。

所以我每天都对着这些百姓耀武扬威,让他们怕我。

我以为这样,我就能忘记我自己是谁,我弟弟是被谁害死的。

直到那天,我碰见了一个伙计。

聚仙楼的采买,叫马小刀。

这小子过城门的时候,被鬼子逼着脱鞋。

那股子脚臭味,差点没把我隔夜饭熏出来。

可当他穿好鞋,抬起头冲着我憨憨傻笑,喊出一声“长官”的时候。

我愣住了。

真像,太像了。

不单是长相,还有那股子机灵里透着憨厚的劲儿,那双灵动的眼睛。

简直跟忠义一模一样。

忠义要是活着,差不多也是这个岁数吧。

从那天起,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护着他。

城门口查得严,我挥挥手就让他过。

他一口一个“哥”的叫着,我心里舒坦。

我真把他当成了半个弟弟。

在平安县城这吃人的地方,看着他,我总觉得忠义还在。

我在聚仙楼跟他喝酒,把攒下的大洋交给他,也算是交给了忠义。

因为我以为出城剿八路,肯定是回不来了。

我把牵挂全托付给了这个兄弟。

聚仙楼出事那天晚上,全城戒严。

我带队去抓刺客。

但我实在没想到,这个刺客就是他,马小刀。

他带着满身的血看着我,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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