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统弹出新的合同。
授权内容:苏清雪资产处置权。
授权人:许宁人格载体。
受权人:林帆。
使用期限:七十二小时。
使用费:百分之十五。
林帆看着使用费。“百分之八。”
许宁没动。
“百分之十。”
许宁抬手。合同修改。使用费变成百分之十二。
林帆签字。
宋栖站在门口。“你和发烧的婴儿谈商业授权?”
“她报价比退烧快。”
宋栖摇头。“你们全家都有病。”
林帆拿到授权以后,走到控制台前。
“霍远,向三百四十一个债权人发送资产返还通知。”
“通知内容?”
“苏清雪已授权公司追回资产。自愿返还者,免除滞纳金。七天内未返还者,启动法律程序。”
“法律顾问费由谁承担?”
“债务人。”
霍远发送了通知。
林帆看了一眼时间。五天十二小时。
通讯器又响了。这次是霍夫曼。
“我看到了通知。”
林帆说:“你也是债权人?”
霍夫曼停了一下。“我持有第一百七十三号债权。”
“金额?”
“八千六百万泰铢。”
林帆说:“你持有公司股份的同时,还拿了苏清雪的钱。”
“那是合法持有。”
“合法持有的人自愿返还,免滞纳金。”
霍夫曼说:“我不返还。”
“那就走法律程序。”
“你用公司的钱告公司的股东?”
林帆说:“法律顾问费由债务人承担。”
霍夫曼挂了。
林帆把通讯器放下。
宋雨走过来。“霍夫曼不配合?”
“他拿了八千六百万。”
“那怎么办?”
林帆说:“他是股东。他不配合,就在股东大会上投票。”
“投什么票?”
“投他自己的处理方案。”
“股东大会需要全部股东到场。”
“许宁持有百分之三十七。我持有百分之八。林初持有百分之十。霍夫曼百分之三十。加起来百分之八十五。未分配百分之十五。”
“开会需要多少比例?”
“百分之五十一。”
林帆算了一下。“我加许宁,百分之四十五。不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