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60章 取死之道 首页

字体:大 中 小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360章 取死之道(5/7)

没有了解现汉的法律体系:现汉是大陆法律体系,与海洋法系截然不同。

…不同律法体系的隔阂,...

在博乐城中,宣冲看著那个古希腊风格的法院建筑,默然不语。

根据俘虏秦赫心描述,这个建筑是五十年前东蜀「既见未来」者打造的。

宣冲对此恍然,在了解到,东蜀两百多年都是把持著「既见未来」的能力,直到二十年前才丢失后,则是冥冥中了解到,东蜀这一身熟悉的「工商文化」的缘由了。

近现代海洋法律体系来自于维京海商、海盗在暴力相互威慑的平衡下,对「横财」分配的过程中不讲道德,只讲程序。

现汉对欧罗巴法系的点评是:「律法的使用,没有道德门槛限制,被小人滥用,最终会成为钻营之术」,没错,说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律师们利用法条,为商人等新权贵阶层谋取利益。这样的法实行下去会积累大量「天人相悖」,进而由治转乱。

对于现汉这样的国家,诞生之初最主要问题是对「恒产」(农田)分配,农田是需要恒心来打理,而农田是需要和有恒心的人绑定才有价值。

且律令要要鼓励「恒心」,现汉法律的特色是轻程序,重视「担保」,贤能者的担保。

东方统治者似乎早就意识到「法」可以被篡释。所以东方法家在发展过程中,讲究「以德服人」,即,让一个有德的人来站台。这个人可以是有功名的人。也可以是当地德高望重的那个老人。

大部分最底层的民事纠纷中,乡老们可以替老爷们执行公道,因为乡老们有德。

现汉这里没有取消乡老们的基层裁决权力,只是让所有的乡老们都纳入编制,且裁决都要录入档案。海洋法系中,打官司是需要一个熟悉「程序」的人。

而现汉打官司,是需要找到有德之人站在自己这边。两种体系下,理解错误就会吃亏。

所以啊,汉地出来的人,相信海洋法系那些一口一个「程序正义」的法官们会在宣判中在乎道德!那是不知道人心险恶。

东蜀人相信现汉的大陆法系会遵循程序正义?对不起,现汉的法律条目,你一个没有正业的草民读出来没有用。而那些有正业有功名的人,则是随时可以对你进行「道德审判」,直接援引「大汉律」来

本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