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惩治拐卖F女儿童犯罪的意见》,被拐儿童的意愿,不能直接对抗法定监护权。”
“编剧在进行创作的时候,大概是特意扩大了,关于正常抚养权纠纷案例中,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情感适应状况和真实意愿,避免因突然改变生活环境,而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......这一‘最有利于未成年人’的原则。”
“本意是为了体现‘主角’在处理案子时候的温情,结果却一个不小心,弄成了顾上不顾下。”
柳慧敏恍然般的点了点头。
能不能听懂,其实并不重要,给足情绪价值才是王道!!
金胜此刻哪里能知道她的心理活动。
眼见她听进去了,便接着说道:“其实编剧还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。”
“根据《刑法》第241条,就算养父母对被拐儿童存在多年事实抚养行为,若明知孩子是被拐卖所得,仍予以收买,依然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”
“2015年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中明确规定了.....”
“即便对被买儿童无虐待、不阻碍解救,或配合返回原籍的,也仅能从轻、减轻处罚,不能直接免予刑事追责。”
“换句话说,电视剧中孩子的这对养父母,从孩子被找到那一刻,就会被治安局盯上、开始调查。”
“如果真是花钱买的,那就触及了犯罪行为,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。”
“说的难听点,他们连坐在民事法庭中,打着‘抚养权纠纷’官司的机会.....都没有。”
不知道为什么。
原本还觉得挺好看的电视,柳慧敏突然间就觉得没兴趣了。
可惜她不知道,这也是绝大部分的‘律师们’,为什么从来不看律政剧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心里头膈应啊!
看着一帮子人基于错误的基础上,还在那儿说着毫无关联的法律条文.......
简直就是一种折磨!
“老公,要不咱们点个烧烤吃吃吧!配上冰啤酒.....”
“行啊!”
虽说宵夜不健康,但偶尔几次无所谓了。
难得柳慧敏有这个兴致。
至于会不会胖的问题.......
谁说晚上就不运动了!!
..........
接下来几天,金胜先把手